精神病患者由于发病而绝食,其监护人理应将其送入精神卫生中心插鼻管以维持其生命并接受精神病方面的治疗。但其监护人为了节约一点住院费并未将其送入精神病院,而是不知从哪里请来一位护士为这个精神病患者插鼻管(因为插鼻管的事都是由护士来完成的)。由于这位护士的护理技术有问题而且插鼻管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造成了这位精神病患者的伤亡。那这位护士是肯定要负刑事责任了,现在的问题是这位监护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是负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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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问公检法,律师只能帮你应对公检法的公诉。
律师不是法官,没办法在法律上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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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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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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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案,看公安调查后如何定性。如果护士的却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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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护士有非法行医的嫌疑,监护人有共犯嫌疑,需要证据来确定,不能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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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处理,可能已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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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