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的文盲父亲在违背本人意愿(和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和拆迁办签了一份问题协议。
第二天我看到了协议,土建造价20多万的房子只赔10万,老房估价2.5万(还写了一句话,须补办评估后签约),赔偿金额也前后矛盾。我认为协议显失公平,是无效的合同。管理区领导上班后认为也可解除。但我认为能够合理赔偿的话也不必解除,我要求土建按我实际化费的(600多一平米)来赔付,但对方没有协商的余地。
协议就这样被搁置。
然后我们家水、电就常常被“中断”,并不断被恐吓,破坏,
5月4日后,我家门窗被砸毁、屋顶被拆去,老房也被拆除,(二房子均未拿赔偿一分钱)
现我60多岁的父母住在没有屋顶、没有窗户,没有水电的房子里,不肯走,说一走,房子就被拆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