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已被鉴定为轻微伤一个多月了.派出所还没有任何行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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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2】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3】建议到派出所进一步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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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故意伤害的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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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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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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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