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人,他是重庆的,我嫁到他那里的,房子是搬迁房但是,是我们婚后才有的,新房下来我们还补了钱的,房子的装修和里面的东西都是我们买的,但是在我们离婚的时候他就要我承担了应房子借下的债务,说房子和里面的东西没有我份。
离婚时我们都同意离婚,但是房子和里面的东西,还有债务都没有分割,应为房产证没有下来,就等着下来后在处理。但是他现在要再婚了,房产证还是没有下来,我该怎么办呢?
我嫁过去但是副口还是在老家的,房子分下来的时候我还分了10个平方还有孩子有5个平方,(我们没有孩子)。
我无业,离婚后我就出门打工,现在房子他和他现在的女人住着。请问我该怎样拿回属于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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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产证办了多久啊?是不是有问题?在上海的话一般是20个工作日即可办好。结婚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和共同生活的债务原则上在离婚时是一人一半的。所以你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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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产权证下来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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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查询登记信息,并可以询问房屋登记管理部门为何没有登记。如果有登记可以起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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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孽啊,起诉分割共有财产。但房产证未办下来,要等到办下来后出才能分割啊,可以去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阅该房产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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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分割共有财产。但房产证未办下来,要等到办下来后出才能分割啊,可以去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查阅该房产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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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