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离婚2个月了。结婚前,她赶双流拆迁的‘末班车’用我和她的身份证办了个假结婚证和假准生证,以她已‘结婚怀孕’后‘腹中胎儿’的名义分到第三套房子[目前听说正在修]。几个月后我们去成都民政局办理了真结婚证。婚前说好房款我要出大部分,结婚后我们老吵架,问她房子的事情,她说她爸已经到拆迁办交了首付的2万多,后续的几万以后再让我交。因为我是成都的对她们双流的拆迁政策不懂,就没有追问了。5个月后我们离婚,离婚头天问她房子的事情,她说因我们老吵架准备离婚,她爸已把房子退了。当时我们吵的很凶,双方父母又在一边煽风点火,我当时喝了酒脑子很乱没有顾上多想就把婚离了。离婚后从她们的言语中我感到她们并没有退房,她们家利用我当时的情绪让我上当了。 请问我能和她们打官司吗?胜诉的把握大吗?这种不正常的案子法院会受理吗? 我的户口在成都,她的户口在双流,在成都法院还是双流法院上诉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