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2006年8月28日一朋友曾因看病向我借款25000元整,打有欠条,有债务人签名。说是元旦还清,至今分文未还。曾经多次当面向他催款被拒绝,现在想起诉但是欠条已经过了两年的法律诉讼期。我该怎么办。请问如果起诉的话胜诉的几率有多大,还需要提供些什么证据?下面是债务人当时所打的欠条。请老师过目。谢谢!
今欠
刘云英现金贰萬伍仟元整。 25000,00元。元旦还清。2006.8.28号
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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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虽为欠条但实为借款,约定了还款期限对你不利,但还有争取的希望。你只要给对方打电话录音要求还款他不否认,就可以从新计算时效。也可想办法让对方给你出具个环款计划,分期给,同样也能中断时效。电话内容可以是某某,我是某某,那两万五您先给一部分也行,我都要这么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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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证据证明你要过钱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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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多次索要,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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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将时效中断。然后提起诉讼。如需帮助,可咨询1308273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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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证明你曾经索要,就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导致2年时效重新起算。或者对方现在认账的话,让其作出还款承诺,到时候对方即使再提出实效抗辩也不会受保护。稳妥起见,不妨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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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其实您的他给你打得欠条约定的还款日期不明,另外有其他证据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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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向对方主张,对方一旦予以确认还款,那么就解决了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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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