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兄弟,去年10月份在浙江做了坏事,大概是他本人是吸毒的,以前在成都戒毒所强戒过,出来后复吸,去年在浙江认识了一个人(听说这人也是在地方借了高利贷,想做毒品攒钱去还债,叫我弟帮着买2万的毒品K粉,可我弟晚上和他住在一起,晚上他不在时,我弟拿起钱就跑了,后来他报了案,因这事今年1月5号被五块石派出所抓,为刑事拘留)前天法院开了一次庭,结果没有判下来,原来定是诈骗罪,说现在可能要改成盗窃罪,但证据不足,说可能还要开两三次庭才定得下来,请问律师,对这事有何见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