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奶奶留2间房子,我爸爸(老三)兄弟5人,奶奶死后说一间给老二,(老二上海接班后分到一套房子的,孙子以后结婚要用的,所以一间给老二以后回来养老的,老二一家户口都在上海的,)一间给老三,老二,老五就想着办法把两间房子霸占,我想问一下用什么法律办法能合理的得到一间房屋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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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书面的遗嘱的话,那么你爸爸就可以获得这间房子,如果你奶奶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的话,交代房产分配也不是在病危时没有能力写书面遗嘱的情况下说的,那么这个口头遗嘱是无效的,也就是说,这两间房子都应该由你父亲5兄弟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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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死后说的?死前如有遗嘱那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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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