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南京栖霞区,农村住户。住房(南北向,东山墙外就是一条几乎垂直房屋的大路。1981年移来定居)与前邻间有一块“门口”(这“门口”在我家《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由黑斜线覆盖)。我家西边有一户唯一邻居(后于我家来这里定居。房屋与我家并排),要通过我家那“门口”去大路出行(邻家土地证上有“斜线”部分与我家那“门口”(斜线)衔接,不过,两家之间斜线部分又由一条黑粗线分开)。问:对我家的“门口”,我与邻家是何种关系?是否不论“门口”多宽都是邻家的通道?请明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