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次去银行本想撤卡的,后因没拿身份证而该为把余钱取走,就剩些小钱。(本来就不多,因为我卡太多了,就想把这个钱少的撤了)所以我就让工作人员帮我取出30元,剩的就不要了,在写单子的时候我误写了300,而她也给了我300。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拿走了,后来发现要回去还的,但因为我有事离开了那个城市,那张卡也就一直没用,最近有事,我在那张卡里存了一些钱,但我发现我能存就是不能取,说是卡号冻结了?我打过电话咨询,他们也承认是他们做的,说只要把钱还上就给我把卡解开。。。事情好象不是这么回事,我想咨询下,他们是否有这个权利没经过我的同意或法律责任时而冻结我的帐号?还钱事小,但他们的做法是否过分?是否触动法律?我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04-10-30 22: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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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