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们镇的环卫所在18年前成立的,我爸在他成立半年后就去工作了,扫了2年街道,而后转为收菜市场卫生费,到今年都18年了,可他们以我爸是临时工为由,又说环卫所没钱,就一直都没帮我爸买什么保险,我爸今年都71岁了,由于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到这个月5号领了工资就没再去上班了.本来他的所长说等我爸什么时候不干了,他会帮我爸办个什么手续让他可以每月领一两百块钱.但是我们镇上个月环卫所跟城管合并了,现在的所长是城管的,他不同意,他说这是以前环卫所的事,跟现在的单位没关系.还让以前的所长包个小红包给我爸就算了.我觉得他们欺人太甚了,欺负我爸是老实人好说话,环卫所里工龄除了前所长就是我爸最久了,可别人都有买保险就我爸没有,现在回来了也什么都没有.我想问这合理吗?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不叫他补办社保,那我们可以直接要补偿金吗?多少才合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