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够买了一套雪梨澳乡的房产,是双拼别墅。房主当时够买了两套拼在一起的双拼,成了独栋。现在他要卖其中一套。我看过房子后在第二天就签了合同,交了30万的定金。但是签完合同的第三天再去看时,房主已经沿着两家的院处到他家院里盖起了房子。是私自搭建的。在看房时和签合同之前一直没告诉我们他要盖房子的事。签完合同他也没说,直到我们三天后去看房子才发现已经挖完地基浇灌完水泥了。现在房子已经盖到一半了,我当如何解决呢!现在我们之间只有买卖合同,房产并没有过户到我名下。也没有去物业办理新业主更名。所以物业对我暂时不于接待。物业已经让原业主建房前签了告知函。告知业主所建为违规建筑,后果自付。但物业认为原业主是两套房产的主人,在院中间建房并没有邻居不愿意。所以没有强制阻拦。事情就是这样,您看我将如何是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