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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上是老人家的名字,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原来已有一套房子给老大了,这个房子说是给二儿子的,但是现在房产证上的名字不肯过户给儿子,而是聚集亲戚朋友作证,写协议将来百年后这房子给二儿子。请问这协议有多少的法律效力,协议上要求哪些人签字,如果将来大儿子反悔了怎么办,或者老人家自己反悔了,又写了另一份协议或遗书,这份协议还有用吗?

继承
2009-05-15 23:19: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老人家自己亲笔书写的遗嘱的话,那么只需要写明书写时间并签名就生效了,如果是由他人代书的,那么至少要有二人以上的人在场,且该二人应该属于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否则无效.写好后,代书人和见证人及你父亲都应该在遗嘱上签字.并写明时间.
    今后,只要老人家没有反悔,那么大儿子反悔是不能推翻这份遗嘱的.但是如果老人家反悔,又立了新的书面遗嘱的,则这份遗嘱就归于无效,自然就被新遗嘱代替了.
  • 可以通过老人订立遗嘱的形式将房屋给二儿子。
  • 应该写赠与协议或者遗嘱.协议和遗嘱最好有律师起草保证合法有效性.如果老人家反悔,另立合法的遗嘱或者协议,前面的无效.但是二儿子反悔无效.因为房产证属于老人所有.
  • 老人家可以写遗嘱,将自己的房子由二儿子继承,如果老人之后又立遗嘱,应以后立的遗嘱为准。建议委托律师起草。
  • 老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自己的财产给任何一个子女,建议委托律师起草遗嘱,再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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