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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南向北进公寓。他由东向西出。相撞造成我重伤造成我右小腿粉碎性骨折。交通队盼我主责。他修理费+其他费用共计5100元,我自己担负20000元了。还需二次手术医院估计要6000元。现在要走法律程序。

交通事故
2009-05-18 17: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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