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销售代理公司与开发商(甲方)二年前签定了委托代理合同,至今工地一层楼都未修建,只是偶尔有推土机在工地上作业,而代理公司进场已二年多,除签定合同时交纳的代理保证金外,现已投入广告费、工资、模型等费用,现才从甲方人员处得知是因甲方手续不齐等原因导致工程没进展的,甚至在代理公司与甲方签定代理合同时,甲方是已吊销执照了的,现经双方代表协商口头达成一致,因在短时间内甲方无法完成开发项目的手续办理,因此双方同意解除原代理合同,请问现代理公司应如何发通知给甲方(内容?)?要求退还项目销售保证金、销售佣金扣留的10%保证金、为其代付规划设计费3万及已投入支出费用。因紧急望速回复 谢谢
-
这样专业的问题需到律师所咨询为宜。
-
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起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