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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一名学生在中午放学回家吃完饭返校途中下河玩水溺水死亡。下午上课时该班老师发现这名学生没来学校就问班上其他学生该生的去向,学生均回答没看到他中午来校,于是该老师找出学生家庭电话号码登记本,想联系其家长,但发现该学生由于父母在外省打工寄宿在外婆家,并没有留下联络号码,所以该班老师无法联系到其家长,再者这名学生平时不来校也不向老师请假,故该老师以为这名学生身体不适在家休息。晚上7点左右该生家长到校找人,老师告之该学生下午没来上课。并组织学校老师寻找。结果在该生居住的村庄的一条小河里发现其尸体。第二天该生家长聚集一群人到校闹事要去学校赔偿。请问这件事学校要负责任吗?

其它综合
2009-05-14 10:49: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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