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合同中出现事故赔偿的法律问题。发现事件经过如下:甲方和乙方达成口头协议,乙方为甲方拆建楼房,房子拆好后甲方支付乙方500元承包费,并在谈合同,甲方提醒乙方拆楼房一定要注意安全,乙方也同意。可是在拆楼房时乙方两位劳工相互之间没有配合好,造成严重事故,一位劳工脚压断、肚肠压断。甲方在送往医院时立即支付5000多元,现在那位劳工却要求甲方完全支付劳工的医疗费。请问甲方在这件事故中应该承多大责任。 在谈合同中有第三人在场,他是否可以做为证人,为甲方提供证据。 希望您们能帮忙给我一个答案!谢谢!                    

经济相关
2004-03-10 01:57: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