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在2009年5月13日下午四点左右,我大嫂到幼儿园去接孩子,我家孩子现年是五周岁(女孩),然后我大嫂领孩子到小区的广场去玩,正好碰上同一个幼儿园的孩子(六周岁,女孩)由保姆陪同,这两个孩子在一起玩的时候发生了意外,我家孩子在小广场的运动器械“太空漫步机”上玩的时候,同一幼儿园的这个孩子突然在器械的前面蹲下抓蚂蚁,正好被我家孩子正在运动的器械撞着,在鼻梁处撞一个小三角口,我大嫂及时将孩子送往白山市**院,经过检查缝美容针5针,打了破伤风针,我下班及时赶到,家长要求拍片,我又及时领孩子拍了两个片子,一个是鼻子,再一个是脑部,经过医生检查没有什么问题,回家吃点消炎药,打点消炎针,到5月16日复查。 我想问的是,孩子出现这个意外,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谁负责;再一点通过与孩子的家长沟通,家长担心孩子留下疤痕,如果孩子伤好以后,家长要领孩子去美容,这个花费需不需要我家来承担。

保险纠纷
2009-05-13 21:52: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如何赔偿
工伤索赔 83667
证明事实婚姻的证据有哪些
事实婚姻证明
证明事实婚姻的证据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
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怎么办?
果树类苗木征地怎么补偿
征地怎么补偿
果树类苗木征地怎么补偿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