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用母亲的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户名也相应的是母亲的名字,但是贷款由我支付(我已结婚)且公积金未动用,只是为了利息低一些。但是因为母亲是再婚,而且继父这边还有一个已婚的哥哥,我现在想让继父出具一个证明,证明房子户名虽然是母亲但是产权实际是归我的,与继父和哥哥都没有任何关系,这份证明该怎么书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请律师为我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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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一个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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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继父和哥哥都没有任何关系,这份证明 直白的说明就可以, 一定要事先酝酿好 气氛,才会不伤和气,又把事情搞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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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户名虽然是母亲但是产权实际是归你的证明是写出来也是没有效力的,只能写一个出资证明,证明是你出的钱还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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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让你母亲立一份遗嘱写明相关情况,并写明此房由你一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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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