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司机,在2009年4月21日经人介绍给一老板开翻斗车,4月29日发生车祸,当时为了躲避对面的一辆小车而翻到路边的沟里,事故发生后老板将我送到医院,我的腰压缩性骨折,在住院的第二天车主领着保险公司的人到医院拍了照,问了我的姓名和年龄就走了,交警一直没有来。在医院观察了两个星期,医生说不用动手术,可以出院了,但须要在床上躺着静养三个月。之后给车主打电话,他说我这种情况交警说没有造成第三者损害不赔偿。我想咨询:1交警与我没有任何接触,这符合有关程序吗?2我这种情况如何赔偿,出院静养是否有误工、护理、营养等相关赔偿,赔偿多长时间,误工费如何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