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遇到疑难题,请帮助!
一对男女,2000年结婚,07年离婚2009年5月再次搬到一起过日子,办了喜事,但未领取结婚证。一天上午,女从外回家,男的让其进屋,女的不肯,男子强行女子带至屋中,后将女子摁倒在床上,将其衣服全部撕光,女子极力反抗无果,男子脱光衣服,掏出生殖器插让其女子为其口淫,女子反抗不能达到男子愿望,便用手大力搓弄女子的乳房,用手指狠劲抠摸其阴道,后女子央求男子,男子才罢手,并让其女子写下此事情不再追究。
请问如何定性,是猥亵,还是强奸未遂,理由谢谢!
-
建议你及时报警处理,男的当时的主观意图是很主要的。
-
无论何种性质,报案处理,因为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如果有奸淫意图成立未遂或者中止.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
属于强奸,可以报警。
-
建议及时报案,如果有奸淫意图成立未遂或者中止。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