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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2000年在合肥分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当时因为楼层高,他们二老就和身边的子女也就是排行老三交换住,当时是用父亲在单位的旧房和新房作抵然后补差价,这个差价是老三出的钱。据说我母亲将她的一半的遗产留给了排行老四,我们是五姊妹,母亲现在已病逝。我不知道这个遗产是否有我的份?敬请专家们能给我指点,谢谢!!!!

继承
2009-05-13 16: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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