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因打架,被刑拘28天,取保候审出来,取保金已退还给我。间隔将近4年,中间没有违法行为。对方把我打成轻微伤,我不愿意,公安局把对方行政拘留7天,可又随时把我刑拘关进看守所,他们他们说还是2005年的事没结束,相隔4年,二次刑拘对吗?我怎么办?
-
公安机关明显违法,取保候审最长一年,期间既没有起诉又没有判刑,说明本案已经撤销,不能再因此案刑拘。
-
关键看你的问题是不是完结拉。
-
不对,他们的行为已明显违法。你可起诉他们。如对答复满意,请点击采纳。
-
这些情况不是很清楚,最好拿着相关材料当面咨询一下。
-
问题不清楚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