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父母共同拥有私产住房一套,产权人是我父亲,我父亲于去年去世,未留遗嘱且产权未做变更,现我母亲想将属于她的房产份额以遗嘱形式由我继承,需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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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是这样的,因为你父亲去世后,房屋作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进行分割,分割后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她才可以立遗嘱,否则即使立了遗嘱,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也是无效的。满意采纳为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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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遗嘱即可。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最好办理公证或者请律师见证,这样可增强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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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可书面声明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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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的要求有一定道理,因房产现不能分割,遗嘱内容则无法确定,你可委托律师见证,将你母亲的真实意思记录下来,将来可在分家析产确定继承份额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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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遗嘱是对自己所有的财产的处分。必须先确定哪些是自己所有的,才能立遗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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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讲的是对的。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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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做律师见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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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