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中山的一名员工,与去年11左右被外派到异地出差,在异地加班加点工作,且工作压力大,身体超负荷工作,感觉十分劳累,也曾多次要求公司派人协助工作,但公司迟迟未给予答复,直到2009年3月22日派出两人到异地协助我爸爸工作。但第二日2009年3月23日,在工地上,是上班时间上午大概9点左右,我爸爸突感身体不适,头昏,眼花,看不清东西,之后大概上午11点左右送到医院检查,发现时脑淤血!
请问律师,这种在异地出差,加班加点,工作压力大,身体超负荷工作而引起的病倒,算是工伤吗?
谢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