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与邻居因屋地基的问题发生争吵后打架,至人轻伤后被派出所罚款200元及拘留5天后出来,当时说罚款和拘留后就不用付医药费的,出来后直到这个月5月6日收到法院的起诉书,请问那是怎么回事?当时派出所解决问题了,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事?我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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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方经鉴定系轻伤,即对方可以作为自诉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在鉴定结果系轻伤的情况下,派出所就不应当对你进行治安处罚。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只有鉴定构成轻微伤的情况下,应当对打人者给予治安处罚,经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赔偿的情况下,可以不进行治安处罚。
同时,治安处罚并不能免除向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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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罚款和拘留后就不用付医药费的,是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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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警察你可以投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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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不能代替民事赔偿,处罚后不赔偿是错误的说法。当然,如在派出所双方达成不赔偿的协议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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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