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软件研究中心是电子科技大学的一个软件工程硕士办学点,我是08界新学员,我们被通知提前一个月来上课。就是8月份过来,现在只是在八月份上了两门课程。一门JAVA,一门自然辩证法。这里学员大概有14个人吧(有几个是在职的),但总共交钱的只有6个人,我是其中一个(学费我没交够,因为不太信任这里的办学)。我们从9月份到现在11月都没上过一门课程。敷衍我们的理由是,9月时叫我们先自习,为以会课程做铺垫。10份是说请个好的老师能带我们出来做软件项目的,到现在11月份,我了解到因为学员交钱不多。这里公司办学成本太高(上半学期是这边公司请人来上课,下半学期是电子科大的老师来上一些拿学分的课),就是今年很难开起课来,跟招生时所说的完全都不一样,说得难听就是骗人。如果我想退学,要求赔偿我的生活费(包括租住的房租等),学费和一笔精神赔偿费。我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