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买了一套婚房,他家只付了首付,还贷部分需要婚后共同承担,我父母觉得既然是婚后共同还贷,是不是要办理一个房产共有证明,说明还贷部分是共有财产,现在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请问我在房产证下来之前办理共有证,还是之后比较好。我要办理共有证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婚前是否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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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方的意愿,如果你们双方协商一致,你要求办理共有证的要求属于合理要求,我国“物权法”专门针对预售商品房等不动产物权做了明确规定—预告登记制度: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以,你们交完首付款后,在登记机构预告登记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样等房产证办办理时写双方姓名就可以了。详情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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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婚前在房产证未下发前办理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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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爱人同意可以约定该房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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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公证处公证,也可以让你男友出个证明,等办房产证的时候,将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列为房产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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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与你男朋友约定房产属于两人共同所有,在办理房产证上写你你两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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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