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有关名誉诽谤方面的事宜,请赐教。我弟弟因夫妻感情破裂以及其他原因于2008年11月份通过南通市平潮法庭依法判定离婚。离婚后她一直心理不健康,把自己所有的怨恨全都归结在我(性别:女)和我姐姐身上。她始终认为我弟弟离婚是我和我姐姐指使的(其实根本就是子虚乌有)。她先后多次在新联镇范围内散布谣言,诬陷我和我姐姐在外面乱搞男人;在我婆婆面前漫骂我、说我乱搞男人;在我邻居面前诬陷说我曾经说邻居坏话,挑拨我的邻里关系;用手机给我姐夫发短信说我姐姐乱搞哪个哪个男人......;昨天下午,我和女儿上街购物路过她在街上摆的小地摊,她直接用手指着我的脸对我破口大骂,并用最恶毒的语言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无中生有的对我进行诽谤,用词十分肮脏、态度极其嚣张,镇派出所也来人调解,民警叫我先走别搭理她。我离开后去派出所询问处理结果,民警说她骂你我们也没办法,一是你没证据证明她骂你,二是据她说她骂的是别人,不是骂你。证据。现在的人谁想多事给你作证呀?我该怎么办呢???特请律师替我主持公道,赐教我处理此问题的最佳办法。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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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短信,可采取录音收集证据,取得证据后报警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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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侵犯名誉权之诉,证据问题确实重要,可以约请证人,及时报警以作为法庭证据.以上供参考 ,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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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