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现在租住的房子要卖,房主在外地,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我们双方谈好了房价等,并且把过户前的所有手续都办好了。房主答应于4月21日来办理过户手续,后说生病没来。现在告知房子不卖了,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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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对租住房产有优先购买权;过户前的所有手续不知道指的什么?房屋买卖合同有没有签?房款有没有付?另外,对于违约的约定之前有没有做出明确约定,尤其是书面的东西或者是网络证据,如有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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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对方违约行为,你有权向其主张相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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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买卖协议,可以追究房主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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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们之间的约定,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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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已订立生效,如合同已生效,卖方反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房主,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为好,这样律师才能客观地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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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追究房主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房主应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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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具体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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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卖房子属于违约行为,你有两条途径可以选择,第一,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履行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二,你可以跟他接触买卖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损失数额为房屋升值的价格。满意采纳为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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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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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