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2008-12-26日跟一位女子成家.双方喜气.现在岳父叫他的女儿闹离婚.
1.我们未有登记.
2.女子婚龄未足,今19岁.
3.成婚之日使用1.2万多.
-
你们只是同居关系,分开即可,自行处理好同居之后的财产,还有疑问的,可直接来电联系我,欢迎您的来电,满意请采纳
-
不算结婚,属于同居
-
你们在法律上并不属于婚姻关系,属于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解除婚姻关系后的财产补偿
-
你好:
你想咨询什么要写清楚。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
您好!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你们双方尚未结婚。
-
你好,由于你们没有登记结婚,故不存在离婚之说,至于财产可以平分。
-
同居关系而已,可分开,不需要办什么离婚手续。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