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我与2007年2月底购买了一处房产,此房产是我第一次购房,当时只签了销售合同,然后办理了工商银行的贷款业务。现在,开发商说要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却让我们填写《莱芜市住房困难户、无房户、危房户调查表》,问开发商开发商说是办手续必须得,后来再问仔细了就说是买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买的时候可没有说这是经济适用房,当商品房买的。请问:1、开发商的做法是合法的吗?2、如果我填写了调查表,办理房产证等手续的时候我应该的花费是多少?我的房子连储藏室是95.5平方。3、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住房贷款方面有什么差别和优惠吗?4、如果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我能不能申请补贴?5、如果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应否给我补偿?6、如果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我的房产证能否抵押贷款?问题比较多,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房产纠纷
2009-05-15 17:03:1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