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10年,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跟我续签吗?不续签我能拿到多少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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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故一般情况下单位应当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如单位和你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赔偿金,数额应是二十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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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原则上不可以不续签,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如单位与你终止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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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