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母亲1995年回沪,户口都落在外婆家.外婆家是公房(使用权,每月付房租的那种,至今也没有买下产权).现在要拆迁了.请问我和我母亲可以分到房吗?我和母亲没有在那里住过,一直是住在姐姐家的房子里,虽然没有住过,但户口已经在那里十几年了,而且我妈妈当年到黑龙江下乡前户口就是从那里迁出去的.这样的情况动迁的时候能安置吗?另外,当年我和妈妈回沪的时候,外婆和舅舅都不让落户,就怕我们要房子.所以当时我们写过一张保证书,说五年以后把户口迁出,而且不要他们的房子.但是因为上海的房价,我们一直买不起,所以户口也没能迁出来.请问这张保证书在动迁的时候会不会阻碍我们拿到合法的安置房呀?请各位律师在百忙之中回答一下,不胜感激,谢谢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