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乙肝病人,打架犯事,对方是轻伤,我爸爸是找人打得(八个),打的那个人是轻伤,事情有一个月了吧。我爸被抓进去28天了,同时他是乙肝病人,那几个人被捉进4个,我们现在和被打方已经商议好,他们不再追究我们的刑事责任同时写条,然后我们在那这条和这家的人去刑警大队说他们已经不追究了那么他们会放人吗?再就是我爸是乙肝患者,我们把病历,每次检查的结果都递了上去,他们也带我爸去检查了。可是他们说病情还不够格, 他们再带我爸去医院是时候: 在医院大门下的车,我爸戴着手铐、脚镣,没有什么掩饰,就这样光明正大的走进去的,我爸也没犯什么大事情用得着这样吗?我想告他们,所以有劳您帮我分析一下好吗?怎么样才能让我爸尽快出来!(在对方提出撤案,并且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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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对方仅是轻伤,社会的危害性是不大,而公安机关将父亲带脚镣是不妥的。
2、尽管对方已表明不想追究你的父亲的刑事责任,但是该行为是有社会危害性的,因此国家对这种行为还是会追究责任的。这是不予对方提出撤案,并且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为转移的。
3、你无法告他们,但是你们还是可以要求将你的父亲取保候审的。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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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不能私了。
故意伤害罪,轻伤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已经与受害人达成协议,一般可以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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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