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1岁,在老家有个老公和一个三岁的女儿.(我们老家一直有早结婚的陋习.老公一直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家里也不管.我没办法再和他生活下去了,想和他解除婚姻.他不肯,每次和他谈,他都对我使用暴力.我现在被他打的一直躲在杭州不敢回去.
请问杜律师:我和他的婚姻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如果我们私下签定一份解除我和他的夫妻关系是否有法律效应? 如果他一直不肯我是不是只有上法院起诉他?孩子我是否要付抚养费?
我如果一直不回去,能否自动解除和他的婚姻关系? 如果在外面遇到真心对我好的,我能否结婚,算不算重婚罪? 谢谢!拜托了!
遇到这种没理讲的人真是死的心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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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按照你所说的,你们未经民政部门登记,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
【2】可以离开他即可,解除同居关系,你可以与他人结婚;
【3】关于孩子的抚养责任你是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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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陈述的情况看,你应该并没有结婚登记,你们的关系不是婚姻关系无需解除,你可以和他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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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未经登记只能是解除同居关系,如果经登记结婚那么要经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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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未经登记就不是夫妻关系,你可以与他人结婚。但是孩子的抚养责任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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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登记的话,需要正式离婚。如果没有登记的话,分开就可以。就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
另外,如果没有经过登记的话,当然可以结婚了。
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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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可协商解除,也可由其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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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解除和他的婚姻关系之前,你不能和他人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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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