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中是办过结婚仪式,已婚一年两个月,现有一儿子4个月,全是我自己带着,公婆已分家3个月,从走一次未来看过我和儿子,多次因为婆婆在外说我的不是而和老公吵闹,8日晚上从娘家回来后与老公大吵一架,气急之下用晒衣服的挑杆打了他几下以致于他头上起个小疙瘩,事后夜里三点平静之后他又帮我倒水洗脸后去睡觉,本想事情已过,可是第二天他一早说去上班并没有去,而是和他爹妈,爷奶说我打他,并虚张声势,致使他爷多次责骂我,之后老公就不回家,现在我想申请离婚,想请问因是未登记,现有当时婚前的彩礼一万元,家具全是我娘家陪送的,房子装修还欠5000元,房子是他爸妈的老房子,还有儿子,这些应该怎么分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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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们是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即可。
2.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关于彩礼钱,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对方要求返还,按照法律规定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是应该返还的.
4.你的陪嫁是你的个人财产.
5.欠款由写欠条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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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同居关系财产、子女抚养起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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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是一种同居关系,只要自行解除关系即可。
2、你无权要求对房产进行分割。
3、婚前的彩礼一万元视为是对你们的共同赠与由你们共享权利,
4、家具全是你娘家陪送,可视为你的财产。
5、房子装修还欠5000元,由举债的人承担。如对回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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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