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同里面写着房款分五年付清。一年还5万。如果5年内对方没有吧房款付清。我们有权吧房子收回。可是合同里没有写明对方如果有付款。我们会给对方收条。现在已经过去三年了。对方一分钱都没有付。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存在安全隐患。法律上这样是认为“对方每年都有付款给我们”。还是没有付款给我们呢?如果对方狡诈的话。

合同纠纷
2009-05-14 11:18: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付款打收条不需特别写明,但有个问题你必须注意:每年给付5万的约定,现在三年过去了,头个5万对方还未付款,小心两年的诉讼时效哦。另外建议用快件给对方发出催款通知书,以证明你曾主张过权利。
  • 应每年付款,否则可以收回房子。
  • 是否写收条不须在合同中约定,写收条是惯例。三年都未付款,你们可以依合同约定起诉解决,否则时效过了法院不再处理。建议寻求律师帮助。
  • 您好!
    【1】建议你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2】若合同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履行,属于不合法的约定是无效的。
  • 合同并不要求一定要注明付款给收条,是否有付款应由对方举证。你方应注意二年时效问题。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合同常见风险有哪些
11319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
3754
买卖合同没有写明付款日期怎么办
民法典 2232
买卖合同没有写明付款日期怎么办
房产产权比例有哪些
产权比率分析
房产产权比例有哪些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7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54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1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01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4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77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