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批发及配送的,近期从一经销商进了一批啤酒。县工商所以涉嫌销售仿名牌包装、装潢产品,涉嫌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封存了这批啤酒。并称要没收仓库的产品另罚三倍啤酒总进价的金额。县工商所称该啤酒外包装正面不应当有较大字样的“美国蓝带集团”标记,及侧面“蓝赛”、“美国蓝带香港有限公司监制”。但是这种包装是厂家生产的,当地市场上这种产品也非常多,而工商所称的知名蓝带在当地几乎没什么市场,消费群体也不一样。厂家也是正规注册的,能提供生产许可证,蓝赛注册商标、美国蓝带香港有限公司授权书等,我之前我并不了解仿知名品牌这种说法,厂家也提供了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我感到很纳闷为什么要罚我,我想问下工商所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啊,能追究厂家,让他们负责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