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咸宁过来在这边做工地的。由于我们老板资金不到位。至使工地没按时完工。后来,承包商就委托他的一个亲戚(他是在那里帮他管工地的)找到我们,要我们帮他把我们老板没做完的做完。并要我们在工程验收之前做完,还说做完之后,在工地验收后的一个星期之内把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我们当时是7月4号签的协议,上面注明是在三天之内做完。由于当时,工地方面的某种原因,没有按时到工去验收。我们也没能按时完工。但是我们在7月14号之前就能他们做完了。他们到那时也没有来验收。
当时我们在谈的时候,他们就多次申明,等我们做完了就可以验收。验收之后的一个星期之内就可以拿到钱。可是,到现在已经过去四个月了,他们至今还没有付清所有的工程款。我们每次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推托。直到中秋节时才付了其口的四分之一。他们还保证在10月一号之前会清余下的。可是我们到了10月1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又找各种各们的理由推托。
我听说,现在他们工地已经验收了。可他们还是不给钱。还说付点利息给我们。我们没答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