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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我在学校北区保卫科勤工助学,也就是在保卫科值班,值班前他们让每个学生签订一份保证书,也就是相当于合同之类的文件。其中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还有一条是这样的:“如果未经同意或许可不可离开岗位,否则扣发全额工资”,然后我有几天(大概5.6天的样子)没请假离校,也是因为家里出了点事。后来回来值班领导知道这件事只说按保证书条款处理,然后就让我继续值班。我以为那扣发的是我那几天没到的全额工资,现在他们以我触犯了那条为理由扣发我的全部工资了。 [color=#DC143C][size=4]我想请问下律师,保证书的那款扣发我全额的工资是否合法?他们是否有权利扣发我全部的工资呢?现在他们不发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呢? [/size][/color]

劳动纠纷
2004-10-31 19:41: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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