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08年12月13日出的车祸,左大腿中断骨折,当时,医院推荐用钛合金钢板,说这种板可以在身体里放50年至100年,可以不用取,家里人也是不想让我再受一次疼痛,于是听了医生的话,用了11孔的钛合金钢板,但是110天以后,钢板居然断裂,去医院医生说让转院,并且让钢板厂家出钱给我做第二次手术,可由于骨头上已有11个孔,无法再用钢板,就用了髓内钉,现在腿上一共有14个孔,我想请问一下您,像这种事情我应该怎么办?是找医院呢,还是追究钢板的质量问题?拜托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