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于2004.3月和一个**的代理商签定了一个无线商话的这样一个业务。在签定后**的代理商便给我了一张电话卡(没有座机),这个卡在使用了5年后的2009年4月分产生了129元的上网流量费用(以前都没有这个费用),当即我就咨询了**的客服热线,他们解释说是我本人使用了上网功能才产生的费用。还说我这个是机、卡分离,属于违规使用无线商话。
我回家把受理单找到后发现有这样2个问题。
1:在上网业务那条里有3个选择,我都没有选择,也就是说我并没有办理上网业务。**是在我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开通此业务,并且没有告知本人(从客服那里得知是2008年1月份开通的这个上网业务)。
2:协议上有条使用方擅自机、卡分离,**有权终止使用方的业务,并且赔偿相应损失。问题是我根本就没收到过什么座机。协议后面还有这个业务使用3年后,座机归用户所有。
互联网纠纷
2009-05-11 11: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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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叙述但没有发现你的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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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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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