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一套房子,当初开发商说的是送客厅楼上的房屋【购买的时候客厅上面净高5.6米,交房的时候,开发商装修好,成为一见卧室】这样,房屋使用面积从90扩大至100,但合同只写90,不过单价比其他的要贵,实际单价是其他没有送的1.1倍,现在要补差价,要按建筑面积算,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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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更不合法。开发商这样实际上是房屋规划私自变更,多修了面积出售,为了逃避规划对容积率,小户型90平方米以下的规定,貌似购房者没有吃亏,实际上在房产部门办的房产证上只有建筑面积,以后你自己流转房屋的时候也只有房产证上的面积,补差价的时候,开发商的肯定是要按照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要求你补差价了,这样一来,你就吃了经济上的亏。
所以,开发商加层来卖,购房者不要贪小便宜,法律上,经济上都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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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李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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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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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要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如果房屋的实际与约定不符,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对于超过面积3%以上的部分,一般按照赠送给业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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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