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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已经受理,但还未开庭,被诉公司能否注销? 2.注销了对受理的仲裁有何影响? 3.对怀孕产期的女职工有何影响,对以后的生育保险报销有何影响?

刑事案件
2009-05-18 17:45: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1】公司的注销,是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才可以注销的;
    【2】注销前必须对公司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这时,清算组可以代为公司参加仲裁庭庭审的;
    【3】若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对上述的情况是不会影响的;
    【4】若是已经注销了,那就存在一定的影响。
  • 这是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局做出的回答:
    1、公司是否能注销,权利在于公司本身;
    2、如果公司确实注销了,对仲裁有影响,由于公司注销,主体也就不存在;
    3、如果公司注销对医保社保都有影响。
    转于此,表示感谢!
  • 此时注销应该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注销了在法律上这个公司就不存在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了,
  • 若公司未经清算而注销,债权人应当起诉股东按期清算,债权列入偿还范围;未依法成立清算组清算的,公司股东们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有未了债务不能注销。若注销了主体就要变更。
  • 有未了债务不能注销。若注销了主体就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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