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的婚姻破裂,正在闹离婚,分居快半年了,但是离婚证还迟迟没办,原因是他们家提出来的条件我不能承受,我们俩分开他们什么都没给我,我就把我自己的东西拿走了,而且我还没有生活来源,身体也不怎么好,一直在家呆着,还要我的父母养活着,孩子在他们家了,现在十七个月,是个男孩,他们家还不想要孩子,可是给我我毕竟没有能力养活孩子,大家都能理解一个做母亲的心情,我也是没办法,我白结了一次婚,什么都没有得到不说,他们家还管我要抚养费什么等等的费用,说实话这个钱我是应该给,我有这个责任,但是我现在没有能力,那是我的儿子我要是有钱能不给吗?所以就因为这个钱的问题离婚手续到现在还没有办下来,更可气的是我们刚分居不久他就找女朋友了,而且还住在他家,他家老人都不管还挺支持,在这里补充一下,其实我们俩离婚的原因多半都是他家老人造成的,他的父母就是典型的势力眼,只认钱不认人,唉,要是说起来话就长了,我想问问他这算不算触犯了婚姻法呀,我对法律知识一点都不懂,该怎么和他说理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