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夫妻1996年结婚,97年生下一男孩,二人结婚三年后男方父母买了一处住房给三口人住,当时口头声明房产给孙子,产权证上写明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夫妻中男方名字,后男方父母又买了一辆出租车给男方用于生计,车主名称也是男方,另有一处门市房也是此种情况,夫妻二人现在居住在一处自己2006年买的房子中(房子现在处于还贷期),当初男方父母给夫妻二人的房子现在有男方父母居住,夫妻二人由于感情破裂现在想离婚,(主要原因是男方父母总是干涉二人),现在女方想申请离婚,请问她能合理分得多少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女方也想争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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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结果是一人一半
但是,根据您的叙述,想要达到这个结果必须得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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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如果没有特别的声明,父母的赠与原则上是赠给夫妻双方。一般进行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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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名下房产和车辆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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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婚后取得,是男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车辆和门市房也是这样.
你们自己购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你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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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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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