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收入比我多500元)从是01年认识的,因为她母亲的反对,我们才在06年勉强结婚,08年7月23日生一女,产假过后(08年11月1日至09年3月30日),我住公婆家,孩子在我上班时间由公婆带,3月份因和婆婆矛盾激化,婆婆把我赶出家门,我带着孩子搬回娘家住,孩子由姥姥、姥爷(身体健康)带至今。婆婆由于无处撒气,一心想绕过丈夫对付我,一心想让我和丈夫离婚,而我和丈夫感情一直很好,就是这次我们吵架了,他还对婆婆耿耿于怀,站我这边。可最近,我发现丈夫有些动摇(丈夫住单位,午饭在婆家吃,离我们远,所以和婆婆的接触时间比我长),有可能离婚,现在孩子的户口是上在婆婆家的户口本上的,总体上孩子跟我的时间最长,而跟丈夫的时间最短。
1、户口会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吗?就以上情况看,孩子的抚养权会落到丈夫手里吗?
2、对于妨碍婚姻自由的人,当事人如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如何取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