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于2009年5月5日晚喝醉酒昏迷的情况下被人强奸,到苏醒时及时向当地公安局报了案,次日嫌疑人冯某被传问话,并且承认了其行为。公安局人员已做下笔录,后面有个公安局同志说这个结果送检察院也不一定能立案,说是没有查到精液,因为当时用过的保险套不在现场,遗留现场的时保险套的外壳,还有一个3岁半的小孩也证实冯某的行为,冯某自己也承认了,为什么公安局还说不能确定?我包里还被盗1000左右,具体数字不清楚,因为他还给我留了700元和电话我快疯了,帮帮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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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之外,还应当有相应的事实证明该事件的发生,建议你与公安沟通,选择相应的事实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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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安局不立案进行侦查,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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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搜集证据向公安局或者检察院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强奸犯的犯罪行为,不行可以向公、检的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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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不能定罪的,3岁半小孩只能证实与其智力相当的证言,
请尽快找到其他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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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