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遇到一件挺棘手的问题,想请专家给分析解答一下,我在09年5月5日,也就是今天,定购了一套住宅房,交了一万块钱订金,首付是我出,按揭是我女朋友出,因为我怕结婚后房屋产权会出问题,所以想共有,这样一来家里的钱不会白仍,问题是合同上没有共有这一样,银行也没有。房产局只会根据合同和银行提供的信息给本,那样如果我们离婚了,那我的钱就白花了,所以想问下我该怎么做才行在法律上共有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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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样在将来办证的时候就会出现两个人名字.就是共有关系了.
如上述行不通,双方可以另做约定明确该事项~如写协议,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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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购房合同上写上两人的名字~将来在办证的时候就会有两个人名字,这样就是共有啦~
上述如果不行,双方可以另外做个协议约定明确.做协议可以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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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则无论房产证上是否有你的名字,该房屋都是你们共有的房产。如果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应以房管部门的登记为准。如果你希望共有,在房产登记时,可以要求房屋登记部门在登记时注明你是共有权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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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